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销售许可


 

设立依据(法律、法规及具体条款摘要):《广播电视管理条例》(1997年国务院令第228号)第二十六条:“安装和使用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,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申领许可证……。”

实施机关: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

程序:1、受理2、调查3、决定4、报批

收费:管理费每年400元、许可证工本费50元

限时:30日

武威市广播电影电视局       版权所有

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2808237号 备案/许可证编号: 陇ICP备08000632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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